南投縣嘉大高級中等實驗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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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何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A: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以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的所辦理之教育。
Q2:南投縣嘉大高級中學實驗教育機構的入學資格?
A:依《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具有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資格者,得依本條例規定參與各該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現正就讀於各高級中學的學生,亦得基於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條參照),參與本機構之實驗教育。
Q3:南投縣嘉大高級中學實驗教育機構的性質與法律地位?
A:依《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機構實驗教育係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Q4:就讀本機構之學生學籍取得方式為何?
A:依《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規定,就讀本機構之學生,其學籍取得方式又下列二種:
1. 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使其享有同一教育階段學校學生之各項福利及優惠措施,並據以平等參與各類競賽。(《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參照)。
2. 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擬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但學生已成年者,該合作計畫由其本人與學校擬訂。
前項學生修業期滿,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或與學校之合作計畫所定評量方式評量;成績及格者,由設籍學校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相關規定,發給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6條參照)
Q5:本機構畢業之學生取得何種證明?
A: 參加本機構之學生,於結業後取得之證明依學籍取得之方式,有下列兩種學歷證明文件:
1. 畢業證書: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者,於完成本實驗教育課程結業後,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或與學校簽訂合作計畫所定評量方式評量;成績及格者,由設籍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2. 同等學力證明:其學籍隸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者,於本實驗教育課程結業後,由本機構頒發結業證書,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完成實驗教育證明,其證書即為同等學力證明,可參加大學之入學考試(《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29條第2項參照)。
依教育部所制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第14款規定,符合本《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29條第2項規定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亦即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於符合「完成三年實驗教育」、「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後續參與實驗教育,其在學及參與實驗教育時間合計滿三年」等情形之一,並持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完成實驗教育證明者,即得依規定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必再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教育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23條之1第2項參照)。
Q6:入學方式為何?
A:欲申請入學本機構就讀者,除依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及欲取得學籍之高中之規定與時程辦理相關事務外,請提供呈現學生特質及各項表現之有利佐證資料,並由本機構依書面資料及面談結果,認同本機構實驗教育理念,願意加入實驗機構行列者,
錄取額滿為止
。
Q7:依法規實驗教育機構得招生人數多少?
A:依《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25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125人。
Q8:可否中途退出實驗教育機構?
A:依《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9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機構實驗教育應維護學生基本人權,積極營造友善之教育環境,並遵守下列事項: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出實驗教育者,不得拒絕之。學生不適應實驗教育時,應由機構提供必要之輔導,經評估確認仍不適應時,輔導其轉出。
Q9
:南投縣嘉大高級中學實驗教育機構課程是否與一般高中相同?
A:本校課程不受教育部課程綱要規定,提高實作技能課程比例,加強畢業即就業之能力。
Q10:是否有安排課外活動學習時間?
A:本機構於課堂上及放學後規劃各項學習與活動:包括精進課程、加強課程、專題演講、影片欣賞、競賽與表演、教師主題式分享、自主運動、社團延伸活動等,鼓勵學生參與,強調學習的樂趣以及學生主動參與的角色。
Q11:本實驗教育機構學生校園生活是否與瑞竹國中使用相同區域?
A:本機構之校務運作及財務收支,與瑞竹國中係各自獨立。學生課室內課程學習與瑞竹國中區隔,彼此觀摩學習;唯體育課、社團及戶外課程與瑞竹國中空間共享。但因設施完善充足,衝突性完全無虞,並可收相互觀摩學習之效。另為讓實驗教育機構學生與瑞竹國中學生彼此有更多教學活動空間及資源,本機構與瑞竹國中之校地、校舍及設施均提供分享。
Q112:完成實驗教育的學生升學管道為何?
A:實驗三法通過後,無論是學校型態或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學生,都和一般生走同樣的升學管道。高中升大學部分,學生可參加學測、指考、統測、甄選入學及技優入學等,但無法參加繁星計畫。特殊選才招生管道
如「清華大學的拾穗計畫」、「交通大學的百川計畫」
亦是入學的管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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